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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前期謀劃階段的八大核心環節
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是國土空間優化的系統性工程,其前期謀劃階段是項目啟動和成功實施的關鍵基礎,核心任務是通過全面調研、問題診斷、目標設定和方案設計,形成科學可行的整治框架。以下是該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,可分為八大核心環節:
一、政策研究與頂層對接
政策文件學習:梳理國家及地方關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政策(如自然資源部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實施要點》《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編制指南》等),明確試點要求、支持政策(如土地指標交易、財政獎補)、禁止性規定(如永久基本農田調整限制)等。上位規劃銜接:對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、村莊規劃、鄉村振興規劃、生態保護紅線等,確保整治目標與區域發展戰略(如城鄉融合、產業升級、生態安全)一致,避免“規劃打架”。地方需求研判:結合地方黨委政府的發展訴求(如耕地占補平衡、建設用地指標保障、鄉村產業培育),明確整治的核心任務(如重點解決耕地碎片化、建設用地低效利用或生態退化問題)。
二、現狀調研與數據采集
通過“天地空”一體化手段全面摸清底數,形成“現狀一張圖”:
土地利用現狀:利用遙感影像、第三次國土調查(三調)數據、年度變更調查等,分析土地利用結構(耕地、建設用地、生態用地比例)、耕地質量(等別、連片度)、建設用地分布(村莊、城鎮、工礦用地規模及閑置情況)等。資源稟賦與生態本底:調查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要素(如濕地、林地、河道)的分布與質量,識別生態退化區域(如水土流失、石漠化、污染地塊);評估歷史文化資源(傳統村落、古建筑)的保護需求。社會經濟調查:統計人口分布(戶籍人口、常住人口、空心村比例)、產業結構(農業、工業、服務業規模及主導產業)、基礎設施(道路、水利、公共服務設施)短板(如灌溉覆蓋率、通村路硬化率)。權屬與利益關系:核查土地承包經營權、宅基地使用權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權屬現狀,梳理歷史遺留問題(如土地糾紛、閑置宅基地未確權)。
方法:結合無人機測繪、入戶訪談、問卷調查、部門座談(農業農村、生態環境、水利等部門),確保數據真實性和針對性。
三、問題診斷與潛力分析
基于現狀數據,系統識別核心問題并量化整治潛力:
問題診斷:農業生產:耕地碎片化(單塊耕地面積小、分散)、質量退化(土壤污染、灌溉設施缺失)、生產效率低(機械化難度大);建設用地:村莊建設用地粗放(“空心村”、一戶多宅)、城鎮工礦用地低效(批而未供、低效廠房)、城鄉用地結構失衡;生態環境:生態空間被侵占(耕地“非糧化”、林地開墾)、污染問題(農業面源污染、工業廢棄物)、生態系統破碎化(濕地萎縮、河道斷流);社會治理:土地權屬矛盾、村民參與意愿低、公共服務設施不足(教育、醫療)。整治潛力評估:農用地整理潛力(可合并耕地面積、提升質量等級的潛力);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(閑置宅基地、低效工業用地可復墾為耕地的規模);生態修復潛力(退化土地可恢復為林地、濕地的面積);節余建設用地指標潛力(通過整治產生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、耕地占補平衡指標)。
輸出:形成《現狀問題清單》和《整治潛力分析報告》,明確“哪里有問題、有多大潛力”。
四、目標體系與定位設定
圍繞“生產空間集約高效、生活空間宜居適度、生態空間山清水秀”的總要求,制定可量化、可考核的目標:
總體目標:結合地方實際,提出整治的核心方向(如“打造鄉村振興示范鎮”“生態修復與產業融合樣板區”)。具體指標:農業生產:新增高標準農田面積、耕地連片度提升比例、糧食綜合產能提高量;建設用地:村莊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率(如減少低效用地規模)、節余建設用地指標數量;生態環境:生態修復面積(如退化耕地還林還草、河道整治長度)、森林覆蓋率/濕地保護率提升目標;社會效益:村民人均收入增長、公共服務設施覆蓋率、土地權屬糾紛化解率。功能定位:明確整治后的空間功能(如“生態保育型”“產業集群型”“文旅融合型”),避免“千村一面”。
五、空間布局優化與方案框架設計
以“三生空間”統籌為核心,提出空間優化方案:
農用地整理:優化耕地布局:通過田塊歸并、表土剝離再利用,形成集中連片、設施配套的高標準農田;提升耕地質量:配套灌溉排水、田間道路、土壤改良(如增施有機肥、治理污染)等工程;保護永久基本農田:嚴格避讓永久基本農田,確需調整的需按規定程序報批并補劃。建設用地整理:村莊建設用地:結合“空心村”整治,引導散居農戶向中心村集中,盤活閑置宅基地和農房(發展民宿、公共服務);城鎮/工礦用地:推動低效工業用地“退二進三”或“工改工”,整合零散建設用地,配套產業園區基礎設施;節余指標使用:明確節余建設用地指標的流轉方向(如用于城鎮建設、跨區域交易)。生態保護修復:修復退化生態空間:對水土流失區實施坡改梯、植被恢復;對污染地塊開展土壤修復;構建生態網絡:沿河道、道路建設生態廊道,連接孤立生態斑塊(如林地、濕地);保護自然景觀:保留鄉村原有地形地貌(如梯田、池塘),避免過度硬化。產業融合布局:結合地方特色(如特色農業、鄉村旅游),規劃“農業+加工+文旅”產業鏈空間(如農產品加工園、鄉村體驗區),促進“三產”融合。
六、資金平衡與機制設計
資金需求測算:估算整治工程總投資(包括土地整理、生態修復、基礎設施、產業配套等),明確資金來源渠道:財政資金:中央/省級專項補助、地方政府預算;社會資本:通過土地指標交易收益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、PPP模式吸引企業參與;村民自籌:通過宅基地有償退出、土地流轉租金等方式籌集。資金平衡方案:建立“投入-產出”模型,確保整治收益覆蓋成本(如節余建設用地指標交易收入、耕地占補平衡指標收益、產業發展帶來的稅收和就業收益)。長效管理機制:組織機制:成立政府主導的整治領導小組(自然資源、農業農村、財政等部門協同),設立村級協調小組;利益分配機制:明確土地整治收益在政府、村集體、村民之間的分配比例(如村民通過土地入股、務工獲得收益);監督機制:建立項目公示制度(土地整治范圍、補償標準)、工程質量監管(第三方監理)、后期管護責任(村集體負責公共設施維護)。
七、公眾參與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
村民參與:通過入戶訪談、村民代表大會、“線上+線下”公示等方式,充分征求村民對整治范圍、土地權屬調整(如宅基地置換、耕地流轉)、產業項目的意見,確保方案符合村民需求。權屬調整合法性:核查土地權屬現狀,編制《土地權屬調整方案》,明確調整范圍、補償標準和權屬變更程序,經村民會議表決通過后報縣級政府審批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:分析可能引發的風險(如村民反對權屬調整、補償標準爭議、施工擾民),制定應對預案(如加強溝通、調整補償方案、優化施工時序),確保項目順利推進。
八、可行性研究與方案報批
多方案比選:針對不同整治方向(如側重生態修復或產業發展),編制多個備選方案,從技術可行性(如土地整治難度)、經濟合理性(資金平衡)、社會可接受性(村民支持度)等維度綜合評估,選定最優方案。專題論證:組織專家對規劃方案、土地指標交易、生態修復技術等進行論證,確保符合相關規范(如《土地整治項目規劃設計規范》)。報批與備案:將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實施方案》(含現狀分析、目標指標、空間布局、資金平衡、公眾參與等)逐級上報省級自然資源部門審批,通過后納入國土空間規劃“一張圖”管理,正式啟動實施。
前期謀劃階段的核心是“謀深、謀細、謀準”,通過全面調研、問題導向、多方協同,形成“目標清晰、布局合理、機制可行、群眾支持”的整治框架,為后續實施提供科學依據,避免“重建設輕規劃”“重指標輕實效”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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